第三十九章 梅花簪(2/2)
她想了想,又添了一句,“也不一定,本宫好色,见到漂亮的男子也会考虑的。”
食客们,“……”
男的全在心中骂水性杨花,不知廉耻。
女的都在艳羡,这样的好日子,为什么不是她们的。
大吕氏惊到失语,李汐禾带着青竹等人离开三春楼。
镇国公府金玉其表,败絮其中,人丁兴旺产业却难以为继。这一辈最出息就是陆与臻,然而,他却与顾景兰交恶而遭贬斥。而今就领一份虚职,国公爷志不在朝堂,养花逗鸟不思进取,国公府急需银钱维系高门贵族的风光。
陆与臻比大吕氏更擅伪装,且总是藏于母亲身后当小白兔。
事实上,他是一只吃人的毒蛇。
大吕氏在她这里铩羽而归,李汐禾就知道,她很快就会见到陆与臻。
她的直觉很准,仅过一日,李汐禾就在玲珑庄见到陆与臻。
陆与臻在玲珑庄买了一支梅花簪,梅花雕得栩栩如生,簪体略有瑕,却瑕不掩瑜。
这支梅花簪大吕氏心爱之物,是镇国公年轻时所赠定情信物。
一年前被大吕氏典当,为期一年,大吕氏无法赎回,典当行放在玲珑庄寄卖。
陆与臻来玲珑庄买回此物。
“见过大公主殿下!”陆与臻彬彬有礼作揖,礼数周全。
他离得近,李汐禾身体比理智先一步后退,她对林沉舟,陈霖也有恨。可是,因羽翼未丰,只能与之虚情假意时,李汐禾能做到心如止水。
面对陆与臻时,她是生理性厌恶。
“好巧啊,小公爷,来买首饰么,这梅花簪挺好看,眼光很好。”
她再厌恶,命重要,戏还是得演。
陆与臻身穿一套靛蓝色宽袖锦袍,暗纹竹叶绣,衬得他身段优越,眉目俊逸。
父皇给她挑的几位驸马,论相貌,皆是盛京一等一的美男子。
陆与臻温润如水,笑着把梅花簪奉上,“这梅花簪,本就是我想赠予公主的,公主若喜爱,那最好不过。”
李汐禾神色古怪地看着那梅花簪,镇国公送给大吕氏的定情之物,大吕氏给了陆与臻,传给长媳的。
曾经她是名正言顺的国公府长媳,这梅花簪却戴在外室发髻上。
这一世,她未嫁陆与臻,这梅花簪却要赠予她。
“梅花凌寒而开,清冷孤傲,我不喜欢。”
陆与臻看着李汐禾袖口的梅花图案,微微一怔。
她并非不喜梅花。
是不喜欢他送的梅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