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3章 焦虑的康熙(1/2)

其罪七曰:泄漏机密,矫旨市恩,使君威荡然无存。

明珠每日入值内廷,面承圣谕,本应谨言慎行,保守机密。

然其为树立私恩,收买人心,竟将君上之意图、朝政之机密,随意泄露。

每日退朝或奏事完毕,其心腹党羽便侍候于中左门外。

明珠一出,便将方才与皇上奏对之内容、皇上之喜怒、某事之定夺,私下告知其党人。

于是,皇上之意旨尚未明发,而“明相”之意图已传遍朝野。

各部院衙门,办理事务,不敢以圣旨为凭,反要先遣人探问明珠之口风。

若合其意,则速办;若不合其意,则拖延。

更有甚者,其矫饰上意,以售其奸。或将皇上未决之事,说成已定之局;或将皇上申斥之意,说成赞赏之语,以抬高其党羽,打击其政敌。

如此一来,天下官员,只见有明珠,不知有皇上。

皆感其私恩,而不感君恩。朝廷之号令,不出紫禁城,而明珠之私语,则奉为圭臬。

此种行径,乃是窃取君上之权柄,以建立其个人之威望,其心可诛!此其罪七也。

其罪八曰:阴险报复,构陷忠良,使正气为之不伸。

明珠为人,貌似和善,实则阴鸷。对其党羽,虽百般包庇;对可能危及其权位之人,则不择手段,必欲除之而后快。

若有正直之士,或在朝议中与其意见相左,或有迹象欲揭其短,明珠从不当面发作,反会和颜悦色,甚至主动示好,以麻痹对方。

然其背地里,则与其党羽密谋,罗织罪名,寻隙构陷。

或唆使其党羽弹劾此人,或于其家人、亲族身上寻找事端,株连无辜。其手段之阴狠,罗网之周密,令人防不胜防。

前有数位科道官员,因微露不满之意,不久便遭诬陷,或被远谪,或被罢官,身家受累,下场凄惨。

朝中百官,见此情状,人人自危,深知“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为求自保,即便洞悉其奸,亦不敢稍露声色。

此乃朝廷正气之所以消磨殆尽,奸邪之所以横行无忌之根本原因。

明珠以恐怖手段,营造“万马齐喑”之局面,以保其权位永固。此等阴毒,实乃国之大害。此其罪八也。

皇上!

以上八罪,条条属实,桩桩可查。

明珠、余国柱之流,上欺君父,下虐生民,内乱朝纲,外敝四海。

其所作所为,已远非普通贪腐之臣所能比拟,实乃我大清开国以来未有之权奸巨蠹!

臣观史册,汉之霍光,唐之李林甫,宋之秦桧,明之严嵩,其祸国之状,亦不过如是。

臣斗胆直言,今日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而成明珠、余国柱之天下矣!

朝廷之官,非陛下之官,乃明珠、余国柱之官也!

长此以往,民心尽失,国基动摇,国将不国!臣每念及此,夜不能寐,食不甘味,五内如焚。

为今之计,挽救危局,澄清天下,只在皇上一念之间。臣有三请,伏望圣裁:

其一,请皇上立罢明珠大学士之职,并将其心腹余国柱、科尔坤等人一并革职,交宗人府、刑部会审,以彰国法,以平民愤。

其二,请皇上立遣心腹重臣,如臣之前所言,严查各省钱粮,彻查河工账目。其贪墨之巨,必可为国库增添数年之用。更可顺藤摸瓜,将其党羽一网打尽,以肃官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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