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林丹受赏(1/2)

天启元年三月二十一,辰时的风掠过漠北克鲁伦河两岸,带着刺骨的寒意和未散的硝烟味。西岸,察哈尔部王庭大帐外,经过漫长跋涉的晋商驼队终于卸下了沉重的使命。两万两雪花官银、五千石沉甸甸的粮米,被察哈尔部的勇士们一箱袋、一麻包地抬入林丹汗那顶象征着权力与威严的巨大金顶大帐。

林丹汗端坐于铺着斑斓虎皮的汗位上,眼神锐利如鹰隼。他亲自验看了那份盖着鲜红“宣大总督府”关防大印的勘合文书,指腹摩挲着纸面冰凉的印记,眼中的贪婪与对南方庞然大物的忌惮交织闪烁。他猛地一挥手,声音洪亮地传遍大帐内外:“将粮米,即刻分拨至各旗!银两,一半犒赏昨日浴血击退建奴的勇士!另一半……”他顿了顿,眼中闪过一丝精光,“熔铸成块,存入后山密窖!”

几个心腹喇嘛和工匠被唤入,林丹汗盯着在炭火上逐渐熔化的银锭,沉声道:“熔铸时,每一锭上,都需刻上‘四十万蒙古之主’的蒙文印记!” 这是他的野望,也是他内心深处的执念。

他推崇信奉萨满和部分支持红教噶举派,与信奉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的蒙古诸部矛盾日深,熔银铸佛需要黄金,而黄金需要更多的财富和更强的权威去换取,这刻字,便是他凝聚力量、对抗内部分裂的无声宣言。

帐外,当得知自己所属的部落分到了双份口粮,那些昨日还在莽古尔泰铁蹄下浴血苦战、几乎溃散的察哈尔骑兵们,瞬间爆发出震天的欢呼。有人激动地拔出弯刀指向天空,有人用力捶打着胸膛,更有数名剽悍的武士引吭高歌,发出低沉雄浑、仿佛来自大地深处的“呼麦”战歌,苍凉而充满力量。

林丹汗大步走出大帐,登上临时堆砌的土台,迎着初升的朝阳,将手中镶嵌宝石的弯刀狠狠指向东岸:“大明的皇帝赐予我们粮食和白银!长生天庇佑察哈尔!现在,谁敢再退一步,立斩无赦!” 随着他的怒吼,原本散乱惊慌的帐篷迅速被重新连接加固,弓箭手爬上匆忙搭建的简陋望台,象征着察哈尔汗权的苏鲁锭长矛状军旗和九尾白色牦牛尾大纛在晨风中猎猎作响,一道新的防线在克鲁伦河西岸顽强地重新立起。

对岸,后金正蓝旗营地。旗主贝勒莽古尔泰,这位以勇猛暴烈着称的努尔哈赤第五子,听着探马带回的消息——林丹汗得粮饷后士气大振,防线重固;更远的地方,宣大方向明军驿马奔驰的蹄声似乎比往日更加密集频繁,隐隐有大军调动的迹象。他布满横肉的脸上肌肉抽搐,猛地一拳砸在粗糙的木案上,案上的马奶酒碗应声而倒。“这条草原老狼,得了明人的粮食,又硬起骨头了!再耗下去,怕是要被明狗抄了后路!” 他咬牙切齿地低吼,眼中满是不甘却无可奈何,“撤!拔营,回赫图阿拉!”

命令下达,训练有素的后金骑兵迅速收拾营帐。莽古尔泰并非莽夫,临行前,他命人将缴获的数十只羊后腿绑在木架上,下面悬空吊着几面破鼓,又在营中多处点燃篝火,制造出大军仍在的假象。五千精锐铁骑卷起漫天烟尘,沿着来路,如同黑色的潮水般迅速退去。明朝以晋商为渠道、以银粮为武器的“以财羁縻”之策,在这漠北的风沙中,暂时堵住了后金西进草原、威胁宣大的缺口。

巳时的阳光穿透薄云,洒在紫禁城文华殿精致的窗棂上。殿内,气氛沉凝而务实。天启皇帝朱由校端坐主位,内阁首辅叶向高、礼部尚书孙慎行、户部尚书李宗延等重臣围坐议事。案几之上,摊开的正是文震孟、傅冠、陈仁锡三位新科鼎甲依据昨日御前训示修订后的策论文稿。

朱由校的指尖首先点在文震孟那份《开海通商律例初拟》上:“引税按船大小、航程远近征、水饷按货物种类、价值征分征,总率不超二成,此条已定,甚妥。然‘商民告奸,赏所罚没或追缴税银一成’之款,朕细思之,恐有不妥。” 他抬眼看向叶向高,“叶先生,此款若行,恐有刁民或奸商为贪图赏银,诬告良善官员或同行对手,滋生讼棍,反扰营商秩序。”

叶向高捋须沉吟,随即点头:“陛下圣虑极是。此款确需完善。老臣以为,可援引《大明律·刑律·诉讼》中‘诬告反坐’之条加以制衡。凡举告官吏贪贿、海商走私者,查实后由官库支给定额赏银,不再挂钩罚没之银,以定人心。同时,需增补‘诬告者,除反坐其罪外,另罚以所诬告事项涉及银钱之五倍,入官库’。如此,奖赏与严惩并行,方可抑止诬告之风。” 他的建议滴水不漏,但殿内几位大臣都心知肚明,叶向高及部分东林清流内心深处,未尝没有担忧那些与江南士绅关系密切的海商,会借此条款打压他们认为“碍事”的地方清官,党争的暗流在律法修订的缝隙中悄然涌动。

朱由校颔首,目光转向傅冠修订的《南北专员监察制疏》。孙慎行立即奏道:“陛下明鉴,傅编修所拟‘户部海税专员’、‘工部工赈专员’仅掌监察审计、奏报实情,不干预地方布政司、按察司日常行政,此乃正理。然为杜绝推诿扯皮、权责不明,臣以为需在《大明会典》相应卷章中,增补‘专员与地方有司公文往来规制’条目。明确双方需每旬互报公务进展、核查结果及所遇困难,公文格式、传递渠道亦需统一,务必清晰留痕。此外,” 孙慎行加重了语气,这是明代森严等级制度下的必然考量,“专员虽为钦差性质,但品级不定多由郎中、员外郎充任,其随行人员、仪仗规格必须严加限制。臣建议,明文规定‘专员随从吏员、护卫总数不得超过十人’,严禁其仿效巡抚、总督仪仗,僭越权职,以正视听。”

“孙卿所虑周全。”朱由校赞许道,随即补充,“再添一条,‘专员任期以三年为限,期满必须调回或轮换,不得连任’。以防其久居一地,与地方势力盘根错节,失了监察本意。”

最后是陈仁锡那份以严谨着称的《工赈稽查五核疏》。户部尚书李宗延针对其中核心条款“核工赈人数必对照当地保甲黄册”提出补充:“陈编修此条切中要害,能有效防止虚报冒领。然工赈所募多为无籍流民,其原籍保甲册或已失效,或根本无从查起。故臣建议增设‘流民临时编甲’条款:凡参与工赈之无籍流民,由驻地劝农官或工赈专员,协同当地里正、乡老,核实身份、籍贯、丁口,现场造‘临时工籍’,详细记录体貌特征、参与工程、所得工食。此‘临时工籍’效力等同保甲册,用于核验工赈人数及发放。同时,”

李宗延的眉头微蹙,流露出明廷对流民失控的深切忧虑,“必须严加约束:凡登记于‘临时工籍’者,在工赈期间及工程结束后半年内,若无官府路引,不得擅自离登记工籍处百里!违者以逃役论处,并追缴所领工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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