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雁门雪刃寒(2/2)

他瞧得清楚,苏凝看萧策时,眼底总带着点不一样的柔光;连苏学士家的小女儿苏晚,甚至府里常来送东西的红妆,望向萧策的眼神里,也藏着说不清的倾慕。

凭什么?

沈从安心里像扎了根刺。

萧策凭什么什么都有?

旁人求而不得的功名,他手到擒来;人人敬畏的地位,他唾手可得;连他放在心尖上的姑娘,目光也总绕着他转。

而他呢?他两手空空,没了爹娘,没了靠山,连站在人前都觉得底气不足,像个可有可无的影子……

不知是哪股情绪推着,宴席间敬酒时,他趁着酒意,竟在萧策耳边偷偷说了自己喜欢苏凝的事。

萧策听完,爽朗地笑了声:“沈兄弟,别的事,只要我能帮,定不推辞;但这事不一样,得听阿凝自己的意思。”

没有反对,也没有半分帮衬的意思。

沈从安心里那点仅存的期待,瞬间落了空。

他端着酒杯,强笑着应了声,酒液匆匆入喉,却压不住耳根的烫意,只能借着满座的喧哗,把那份难堪藏在低头的瞬间。

宴散后,夜风一吹,酒意醒了大半,可心里的念想却更清晰了。

他摸出贴身藏着的金步摇——那是母亲临终前攥着他的手留下的,说是将来给儿媳的。

指尖摩挲着冰凉的金饰,他咬了咬牙,还是托了个相熟的侍女,把步摇送到了苏凝面前。

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他也想试试。

他如今还不是萧策那样的战神,可若是苏凝能瞧得上他,他愿意拼尽全力去闯、去争。

他已没了爹娘,这一点渺茫的希望,是他攥在手里唯一的光,盼着能填一填心底那片空落落的地方,盼着能有个人,让他再尝尝被人牵挂的滋味。

可第二日,步摇就被原样送回,附了张素笺,字迹清隽却透着疏离:“沈公子志在四方,当以家国为重。此物贵重,不敢受。”

也是那天,他在王府回廊撞见苏凝,见她将亲手绣的平安符递去萧策面前。

符上的狼图腾绣得栩栩如生,是北境的象征。

萧策随手接过,指尖没多碰那锦布,只淡淡道了声谢,便揣进了甲胄内侧。

那是他从不轻易露人的地方,连贴身的玉佩都没这般待遇。

沈从安站在廊下,看着两人的背影,只觉浑身的血都凉了。

自己视若珍宝的念想,在别人那里,不过是寻常。

后来萧策多次上书,要提拔他去北境建功,他都拒了。

他想靠自己,证明沈家人不靠施舍也能出头。

可官场比雁门关的风雪更冷,没背景的寒门子弟,再努力也只是原地打转。

同期入仕的官宦子弟一个个高升,他却还在兵部做个不起眼的郎中,话都说不上几句。

直到半年前,他在宫中偶遇九千岁李公公。

老太监枯瘦的手指捻着念珠,目光扫过他时,忽然停住:“令尊远山公与我有旧情。沈公子为何今日才来找我?”

沈从安只能苦笑。

自古人情比纸薄,九千岁府岂是想进就能进的?

父亲阵亡后,他早已不是“沈将军的儿子”,门房见了他,连通报都懒得。

这话他没法说,只能一拜到地:“多谢九千岁抬爱。”

“沈公子有经世之才,可惜了。”李公公尖细的嗓音裹着冷意,似有所指,“这朝廷,早该换些新鲜血液了。”

沈从安猛地抬头——是了,为何要守着别人定的规矩?

既然这世道不公,那就亲手改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