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探视权的冰冷条款(1/2)

一审判决下达后的日子,对温舒然而言,是一场缓慢而无声的窒息。她没有在十五天的上诉期内提起上诉。不是不想,而是不能。陈律师在判决后第二天就委婉但明确地告诉她,鉴于对方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且一审判决在法律适用上并无明显不当,上诉改判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甚至可能因为“滥用诉权”而招致更不利的局面。更重要的是,上诉需要预付不菲的费用,而温舒然,连下个月的房租都快要付不起了。

她像一具被抽空了所有水分的植物,蜷缩在那间日益破败的出租屋里,任由判决书上那些冰冷的文字,像藤蔓一样缠绕住她的心脏,一寸寸收紧,让她无法呼吸。“准予离婚”是预料之中的钝痛,“抚养权归原告”是撕心裂肺的凌迟,而“每月可探视两次”……这行字,像黑暗深渊里透出的一丝极其微弱、却带着倒钩的光,既给了她一点虚幻的指望,又随时可能将她拖入更深的绝望。

她不敢去深想“探视”具体意味着什么,只是本能地抓住这最后一点与念泽相连的、法律认可的纽带。哪怕每月只能见两次,哪怕时间很短,哪怕……有很多限制。至少,她还能看到她的儿子,还能知道他好不好。

判决生效后的第一周,她接到了秦舟打来的电话。电话里的声音一如既往地冷静、疏离,不带任何私人感情,仿佛只是在通知一件与己无关的公事。

“温女士,我是秦舟。关于江念泽小朋友的探视权行使细节,江总委托我与你进行协商。明天上午十点,在顾彦律师事务所会议室,请准时到场。”他甚至没有用疑问句,直接定下了时间地点。

温舒然握着手机,心脏不受控制地加速跳动。终于……要谈探视的具体安排了。她会见到念泽吗?不,秦舟只说“协商细节”。她既期待又恐惧,期待能争取到稍微好一点的条件,恐惧对方会提出怎样苛刻的要求。

第二天,她强迫自己振作一点。找出一件相对干净、颜色柔和的米色毛衣,仔细梳理了枯草般的头发,甚至用所剩无几的一点润肤霜,试图让干裂起皮的脸颊看起来稍微有些生气。镜子里的女人依旧憔悴得可怕,眼里的光早已熄灭,只剩下一种茫然的、近乎乞求的卑微。

她提前半小时就到了顾彦律师事务所所在的那栋高级写字楼下。仰望着高耸入云的玻璃幕墙,阳光反射着冰冷的光泽,她感到一阵眩晕和自惭形秽。这里的一切,都和她此刻破败的生活格格不入。

在接待员的引导下,她来到一间小会议室。房间里只有一张会议桌,几把椅子,布置简洁而冷硬。秦舟已经坐在里面了,面前摊开着几份文件。他今天穿着标准的深色西装,坐姿端正,看到她进来,只是微微颔首,示意她在对面坐下,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温女士,请坐。”秦舟的声音平淡无波,“关于江念泽小朋友的探视权行使,江总的原则是,必须在确保孩子心理健康、情绪稳定和绝对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基于此,我们拟定了一份《探视权行使细则》,请您过目。”

他从文件袋里抽出一份打印好的a4纸,推到温舒然面前。

温舒然深吸一口气,用微微颤抖的手指拿起了那份《细则》。目光落在那些密密麻麻的条款上,只看了几行,她的脸色就瞬间变得惨白,身体不受控制地开始发抖。

条款写得非常详细,也极其严苛:

“一、探视时间:每月两次,固定为当月第一周和第三周的周六上午九点整至十一点整。如遇极端天气(雨、雪、大风等)或孩子身体不适,探视自动取消,不顺延,不补。”

“二、探视地点:指定为xx区中央公园儿童游乐场(东区沙池旁)。不得变更地点,不得带离该指定区域范围。”

“三、预约制度:每次探视需提前至少24小时,由探视方(温舒然)通过指定邮箱(附后)向监护方(江砚辞)提出书面申请,经确认回复后方可进行。未经确认,视为放弃当次探视权利。”

“四、陪同人员:每次探视,必须有一名由监护方(江砚辞)指定的成年陪同人员(现暂定为保姆张姨)在场全程陪同。探视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单独与孩子相处。”

“五、禁止事项:

1. 不得给孩子购买或携带任何零食、饮料、玩具、礼物等物品。

2. 不得询问或与孩子讨论关于监护方(江砚辞)及其家庭成员、家庭生活、财产状况等任何信息。

3. 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语言、肢体动作、表情等)向孩子表达对监护方的不满、抱怨或试图离间亲子关系。

4. 不得拍摄孩子照片或视频。

5. 探视时间必须严格控制在两小时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一到,陪同人员有权立即带孩子离开。”

“六、其他:探视方需保证自身情绪稳定,举止得体。如出现情绪失控、言语不当或违反上述任何条款,监护方有权立即终止当次探视,并保留向法院申请进一步限制甚至取消探视权的权利。”

……

一条条,一款款,冰冷、细致、充满不信任和防备,像一道道沉重的枷锁,将“探视”这个原本属于母亲的权利,框定在了一个极其狭窄、屈辱的范围内。

温舒然握着纸张的手抖得越来越厉害,纸张发出簌簌的响声。她的胸口剧烈起伏,一股混合着愤怒、羞耻和巨大悲凉的火焰猛地冲上头顶!

“这……这是什么?!”她猛地抬起头,通红的眼睛死死瞪着对面面无表情的秦舟,声音因为激动而尖锐颤抖,“每月两次,每次两小时,还得提前申请批准?只能在指定的公园,旁边还要有人监视?不能给孩子带任何东西?不能问家里的事?秦舟,你们这是探视还是探监?!我是江念泽的亲生母亲!法律判决我享有探视权!不是让你们这样来羞辱我、防范我的!”

秦舟静静地等她说完,脸上连一丝波澜都没有。他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语气平静得像在陈述天气预报:

“温女士,请注意您的情绪。这份细则,是基于江总作为孩子法定监护人的首要责任——保障孩子最大利益——而制定的。考虑到过往您的一些行为对孩子造成的心理影响,以及您目前……不稳定的生活状态,设定明确的规则和边界,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混乱和对孩子的二次伤害。”

他顿了顿,目光锐利地看向温舒然:“您可以选择不接受这份细则。”

温舒然眼中燃起一丝微弱的希望,以为还有谈判余地。

但秦舟接下来的话,却将她这丝希望彻底浇灭:“那么,我们将无法就探视的具体安排达成一致。根据判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执行庭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您认为‘合理’的探视方案。”

他的嘴角几不可察地扯动了一下,露出一丝近乎残忍的冷静:“但是,温女士,以您目前的情况,以及江总这边所能提供的关于孩子心理健康需要稳定环境的证据,您不妨猜测一下,法院执行庭在权衡之后,是会支持您‘随时随地、不受限制’的母爱诉求,还是会倾向于采纳能为孩子提供明确规则和安全感的、监护方提出的详细方案?”

他的话像一把冰锥,精准地刺破了温舒然所有的愤怒和幻想。是啊,法院……判决已经下来了,抚养权在江砚辞手里。在执行层面,法官会听谁的?会相信一个曾经“失职”、如今落魄不堪的母亲,还是一个能提供最优越条件、手握孩子心理评估报告的亿万富豪父亲?

答案不言而喻。

如果她不签这份屈辱的细则,很可能连这每月可怜的四小时,都保不住。江砚辞完全有能力,也有理由,通过法律程序,让她的探视变得更加困难,甚至……彻底取消。

巨大的无力感和冰冷的现实,如同潮水般将她淹没。愤怒的火苗熄灭了,只剩下彻骨的寒冷和绝望的屈服。她看着那份冰冷的《细则》,又看看秦舟毫无表情的脸,仿佛看到了江砚辞站在他身后,用那双冷漠的眼睛,俯瞰着她,告诉她:这就是你仅剩的,施舍给你的,带着枷锁的“权利”。

眼泪毫无预兆地涌了上来,但她死死咬住下唇,没让它掉下来。她不能在这里哭,不能再在这个男人面前,露出更多的狼狈和脆弱。

她颤抖着手,拿起秦舟递过来的笔。笔尖悬在签名处,久久落不下去。每一个字,都像是对她作为母亲身份的彻底否定和侮辱。

最终,她闭上眼,用尽全身力气,在那份《探视权行使细则》的最后一页,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字迹歪斜颤抖,像她此刻破碎不堪的心。

秦舟收回了签好字的文件,仔细检查了一下,然后公事公办地说:“好的,细则生效。首次探视安排在本周六上午九点,地点已写明。请务必提前24小时,也就是本周五上午九点前,发送邮件确认。若无确认,视为放弃。陪同人员会准时带孩子到达。请注意遵守所有条款。”

说完,他站起身,将文件收好,微微点头:“没有其他事的话,我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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