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周朝的官职体系(1/2)

周朝的官职体系是中国古代官僚制度的重要源头,其核心是**宗法制与分封制**结合下的等级化官制,分为**中央官制**和**地方官制**两大系统,且随西周、东周(春秋、战国)的社会变革而演变。

### **一、中央官制(“卿士寮”与“太史寮”双轨制)**

周朝中央实行“**内服**”官制,即王室直接管辖区域的职官,核心是辅佐周天子的最高政务机构,分为两大系统:

#### 1. **卿士寮(军政系统)**

负责军事、行政、司法等实际政务,长官为**卿士**(亦称“太宰”“冢宰”,西周后期权力削弱),下设:

- **司徒**(司土):掌管土地、户籍、农业生产及劳役。

- **司马**:掌管军事、军队编制、军赋(如战车、士兵征集)。

- **司空**(司工):掌管工程建设(如城郭、宫殿、水利)、手工业。

- **司寇**:掌管司法、刑狱、社会治安。

- **师氏、保氏**:负责王室警卫、教育贵族子弟(如《周礼》中的“师氏教三德,保氏教六艺”)。

#### 2. **太史寮(宗教与文化系统)**

负责祭祀、占卜、历法、文书、历史记录等,体现“神权与王权结合”,长官为**太史**,下设:

- **太祝**:掌管祭祀仪式、祈祷神灵。

- **太卜**:掌管占卜吉凶(用龟甲、蓍草)。

- **内史**:起草王室诏令、记录王室事务(相当于“秘书长”)。

- **御史**:掌管文书档案、监察百官(战国后演变为监察官)。

#### 3. **王室事务官**

为周天子及后宫服务的官员,如:

- **宰**:王室总管(春秋后演变为诸侯国执政)。

- **膳夫**:掌管王室饮食。

- **寺人**:宦官,负责后宫传达与杂务。

### **二、地方官制(分封制下的“外服”官制)**

周朝通过“分封制”将土地和人民分封给诸侯(“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地方行政以诸侯国为核心,诸侯国内部官职仿照王室设置,但规模和名称有差异。

#### 1. **诸侯国官制**

- **诸侯**:受封者(公、侯、伯、子、男五等爵),掌握封国军政大权,需向周天子纳贡、朝觐、随征。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