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明朝的容积单位(1/2)

明朝的容积单位体系在继承前代(如唐宋)的基础上有所发展,主要用于计量粮食、液体等物资,其核心单位为**“石”“斗”“升”“合”**,采用十进制。以下是主要单位及相关细节:

### **一、基本容积单位(十进制)**

| 单位 | 符号 | 与下一级换算 | 备注 |

|------|------|--------------|------|

| **石** | 石(dàn) | 1石 = 10斗 | 明朝最常用的大容量单位,多用于征收赋税、粮食储备。 |

| **斗** | 斗 | 1斗 = 10升 | 中等容量单位,日常贸易、仓储常用。 |

| **升** | 升 | 1升 = 10合 | 基础单位,民间日常交易(如米、麦)最常用。 |

| **合** | 合(gě) | 1合 = 10勺(极少用) | 小容量单位,多用于精细计量(如药材、调料)。 |

**换算关系**:1石 = 10斗 = 100升 = 1000合。

### **二、核心单位“升”的实际容量**

明朝的容积单位以**“官升”**为标准,由中央统一规定,用于官方税收和贸易。根据考古实物(如明代铜升、铁斛)及文献记载:

- **1明升 ≈ 1.0737升(现代公制)**,即约1073.7毫升。

- **1明石**(100升)≈ **107.37升**(公制),约合现代107.4升。

**注**:民间可能存在地方性差异,但官方标准较为统一,如万历年间铸造的“户部样铜升”是各地依循的范本。

### **三、特殊单位与用途**

1. **斛(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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